2018枣庄洪绪镇独生子女、农村两女考生中考加分审核注意事项
根据枣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枣庄市教育局【枣卫字〔2018)54号】要求,2018年仍执行“为报考本市普通高中的独生子女类考生,经所在区(市)和市卫生计生委逐级审核后降低 5 分录取”政策。为认真做好2018年普通高中段招生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考生资格审核工作,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:
一、审核对象:
本次审核对象是指考生为枣庄户籍,考生父母至少一方为枣庄户籍,且参加枣庄市2018年高中段招生考试的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的考生。考生父母双方户籍为非枣庄户籍的,不享受此优惠政策。
二、审核时间:2018年5月13日至5月18日下午5点(逾期不再办理)
三、审核地点:洪绪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二楼
四、办理独生子女加分所需证件:
1、考生母亲查体证明(到洪绪镇卫生院南三楼东头B超室查体后开具)
2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
3、《独生子女光荣证》原件及复印件
4、父母子女户口本(带户口索引表)的原件及复印件
5、父母结婚证(离婚证)的原件及复印件
6、父母双方单位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信(无工作单位的由现居住地或户籍地村委会开具)
7、已办二孩生育证或已办理二孩生育登记的,请上交二孩《生育证》或《生育服务手册》。
五、办理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户加分所需证件:
1、考生母亲查体证明(到洪绪卫生院南三楼东头B超室查体后开具)
2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
3、绝育手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
4、父母子女户口本(带户口索引表)的原件及复印件
5、父母结婚证(离婚证)的原件及复印件
6、父母双方单位出具的双女户证明信(无工作单位的由现居住地或户籍地村委会开具)
特别告知考生父母:1、注意考生姓名、报考第一志愿学校名称和准考证号码的填写,要和市教育局的信息一致;
2、考生父母姓名与其身份证、户口本和计生管理档案要一致,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单位填写要具体、准确。
有疑问,请咨询本村卫生计生专职主任或拨打咨询电话:0632—5911179、13656325636
洪绪镇独生子女、农村两女考生中考加分审核注意事项
根据枣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枣庄市教育局【枣卫字〔2018)54号】要求,2018年仍执行“为报考本市普通高中的独生子女类考生,经所在区(市)和市卫生计生委逐级审核后降低 5 分录取”政策。为认真做好2018年普通高中段招生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考生资格审核工作,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:
一、审核对象:
本次审核对象是指考生为枣庄户籍,考生父母至少一方为枣庄户籍,且参加枣庄市2018年高中段招生考试的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的考生。考生父母双方户籍为非枣庄户籍的,不享受此优惠政策。
二、审核时间:2018年5月13日至5月18日下午5点(逾期不再办理)
三、审核地点:洪绪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二楼
四、办理独生子女加分所需证件:
1、考生母亲查体证明(到洪绪镇卫生院南三楼东头B超室查体后开具)
2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
3、《独生子女光荣证》原件及复印件
4、父母子女户口本(带户口索引表)的原件及复印件
5、父母结婚证(离婚证)的原件及复印件
6、父母双方单位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信(无工作单位的由现居住地或户籍地村委会开具)
7、已办二孩生育证或已办理二孩生育登记的,请上交二孩《生育证》或《生育服务手册》。
五、办理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户加分所需证件:
1、考生母亲查体证明(到洪绪卫生院南三楼东头B超室查体后开具)
2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
3、绝育手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
4、父母子女户口本(带户口索引表)的原件及复印件
5、父母结婚证(离婚证)的原件及复印件
6、父母双方单位出具的双女户证明信(无工作单位的由现居住地或户籍地村委会开具)
特别告知考生父母:1、注意考生姓名、报考第一志愿学校名称和准考证号码的填写,要和市教育局的信息一致;
2、考生父母姓名与其身份证、户口本和计生管理档案要一致,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单位填写要具体、准确。
有疑问,请咨询本村卫生计生专职主任或拨打咨询电话:0632—5911179、136563256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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